各相关单位:
经管委会领导同意,现将《安庆高新区“迎春送暖,稳岗留工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安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
2021年2月2日
安庆高新区“迎春送暖,稳岗留工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
根据《关于印发<安庆市“迎春送暖,稳岗留工”专项行动活动方案>的通知》(宜就办〔2021〕1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2021年春节前后企业疫情防控及留工稳产各项工作,结合高新区实际,制定我区“迎春送暖,稳岗留工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鼓励引导广大劳动者就地过年,实现就地过年有关怀;支持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稳岗留工,实现开工复工有保障;服务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、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创业,实现节后务工有支持。
二、工作措施
1.鼓励待遇留人。对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中户籍地在省外且正常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,春节假期(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17日)留在安庆且在岗参与生产、培训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稳岗留工津贴;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3月31日,中小微企业吸纳外地户籍人员来宜就业,根据新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,按照1000元/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,每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。
2.支持稳岗留工。支持重点行业开展以工代训,活动期间,补贴标准提高50%。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,对履行稳就业责任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通过“免申即享”方式兑现稳定就业补贴。
3.开展关爱行动。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,鼓励各企业组织各种形式的慰问,鼓励企业在法定的加班工资等补贴基础上,额外给予员工不低于500元/人的配套津贴。
三、稳岗留工津贴政策申报时间及流程
稳岗留工津贴由在安庆高新区内注册、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统一进行申报,资金经审核公示后拨付至企业,并由企业应在收到资金后3个自然日内发放至员工个人。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,具体申报流程如下:
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人社局受理,由区人社局初审签字确认后,交区财政局复审,审核结果在安庆高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天。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,将剩余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,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。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1.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政策资金申请表(附件1);
2.2021年春节期间参与生产、培训的省外留宜员工汇总表(附件2);
3.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政策资金承诺书(附件3)。
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,复印无效。
五、申报注意事项
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对政策条款进行解释,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取消申报资格:
1.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,产生重大事故、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;
2.申报材料不实、弄虚作假套取、骗取财政资金的,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,3年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,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,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3.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。
附件:1.安庆高新区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政策资金申请表.docx;
2.2021年春节期间参与生产、培训的省外留宜员工汇总表.docx;